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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改編自「那城那人」/主星辰副繁星/主勳鹿副開鹿/虐/甜)
每個故事,一開始就注定會有一個結局,
或喜或悲,遺憾的是,
我在時間的蜿蜒中,遺忘了最初的願望,
拋棄了那片曾經照耀過我的陽光。
我叫張藝興,來自湖南長沙,典型的南方帥哥,
四年前的那次高考,北方這座陌生的城,
遇見了那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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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,太陽還不知道在哪兒,我就匆匆的起了床。
面對著美麗的天空,今天又是個美好的一天,我淡淡的笑。
明天是情人節,該幹麻呢?
才剛在想的時候,電話響了。
「喂?」電話那頭傳出我最熟悉的聲音。
「鹿晗啊,你可打來了,你知不知道我等你等到快睡著了。」
「哈哈,這樣啊,那我應該晚點兒再打來。」
「喂!你找死啊。」接著我們倆就笑成一塊。
他叫鹿晗,是我的閨蜜,
咱們倆從小就認識,比亦凡哥還早。
你問我亦凡哥是誰? 他是咱們倆的哥哥,也是我的初戀。
別看我這樣是個男的,可我內心可是位小女生,我喜歡男生沒有錯吧。
但這可讓我被同學們鄙视了好久,
但還好我們學校什麼不多,就腐女一堆。
我是張藝興,XX學校裡出了有名的校草。
學校的某些女生明知道我性向是男生,但還是硬要把情書塞給我,
讓我傷透了腦筋子,
而且裡面還會摻雜一些給鹿晗的情書,
我為了這件事還跟那些花痴吵了一架。
這就是我,不做作的我,我不做作,但是要看你怎麼想。
「好啦,別鬧了,我去找你囉。」說完鹿晗就掛了電話。
我拿起背包跟手機,走到門口等著鹿晗來接我。
旁邊的那房子門打開了,
走出了一位帥哥,我像那位帥哥揮了揮手。
「早啊。」我說。那位帥哥看到我就走了過來。
「藝興啊,今天起的可真早昂。」
他微笑,暖男,在我心中永遠的暖男。
「鐘大,你這樣說就不對了。」我糾正著他。
「怎麼樣的不對法?」鐘大皺了皺眉的問我。
他,是金鐘大,暖男,我的隔壁鄰居,常常陪我出去玩,
是個很可愛的弟弟。怎麼你說你不信兒?
也對,就連我自己也不信了。
「我每天都很早起的。」我心虛的笑了笑,其實只有今天。
「別瞞了,我懂你的,今天是鹿晗跟你的第16周年,你以為我不知道?」
「算你聰明,鹿晗來了,那我先走囉,再見。」我看了看不算太近的黑影。
「嗯,再見。」鐘大對我揮了揮手,隨後就轉身離去。
今天可是我跟鹿晗認識的第16年,
我可要好好的陪鹿晗玩。
16年啊,時間過的可真快呀,
時間總在不知不覺中隨著歲月流逝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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